【政策解读】向海图强三年行动路线图发布 擘画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蓝图

  • 发布时间: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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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盐城市人民政府印发《盐城市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6-2028年)》(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更好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海洋强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对沿海地市产业升级、陆海统筹、开放合作提出明确要求,赋予了盐城新的发展使命。

当前,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海上新能源、海洋算力、深远海开发等新赛道加速涌现,为海洋经济迭代升级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为着力构建具有盐城辨识度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推动海洋经济成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盐城市出台《实施意见》,明确2026—2028年海洋经济发展的路线图、任务书与时间表。

二、《实施意见》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实施意见》紧扣国家关于海洋经济发展“五个更加注重”要求,按照全省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系统思维和产业链思维,扬优势补短板,核心是实施“333深蓝战略”:

 放大世遗生态、绿色能源、出海门户三大优势;走好产创融合、蓝绿相济、陆海统筹三条路径;打造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国家河海联动发展示范区、国际湿地特色现代海洋城市三大示范。

《实施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重点从三方面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全链条布局,构建“3+3+X”海洋产业体系,推动传统产业焕新、新兴产业做强、未来产业先导,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是坚持差异化发展,树立“全市域皆沿海”理念,立足各县(市、区)资源禀赋与产业基础明确主攻方向,打造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全市域协同联动。

 三是坚持融合化发展,深化陆海统筹、蓝绿融合、产创结合,推动海洋经济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集群化方向迈进,为“强富美高”新盐城现代化建设注入蓝色动能。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8年,全市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力争海洋生产总值达2100亿元,约占全市GDP比重22%,盐城海洋经济在全省的份额和对全市发展的贡献度进一步提高,海洋经济成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

 ——海洋产业体系不断健全。基本形成“传统产业支撑、新兴产业引领、未来产业先导”发展格局,建成海洋新能源1000亿级产业集群,打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旅游等一批500亿级产业集群。

——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突破涉海关键技术30项以上,新培育涉海高新技术企业120家以上、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60家以上、上市挂牌企业1-2家,新增海洋经济人才10000名以上。

 ——海洋基础设施加快完善。加快河海联动发展,建设淮河生态经济带出海门户,推动盐城港跻身全国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达2.2亿吨以上,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率降至12.6%。

 ——海洋领域合作持续扩大。深度融入RCEP等区域合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洋产业合作持续深化,海洋领域新增实际使用外资累计达2亿美元。

——绿色低碳优势充分彰显。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4000万千瓦,年发绿电超600亿千瓦时,可溯源绿电供应的市级以上零碳园区实现县域全覆盖,创建国家级零碳园区2家以上,形成绿色低碳典型应用场景50个以上。

同时,《实施意见》配套了分年度量化指标,对海洋生产总值、新能源装机、港口吞吐量、企业培育、项目招引等核心任务明确了2026—2028年逐年目标,确保任务可落地、可考核。

四、《实施意见》围绕产业布局提出哪些新思路?

《实施意见》聚焦“传统焕新、新兴引领、未来先导”的梯度发展格局,实施 “3+3+X” 海洋产业体系培育工程,既巩固存量优势,又抢占增量赛道。

一是焕新升级3大传统产业。推动海洋渔业向“蓝色种业+精深加工+海洋牧场”升级,打造“蓝色粮仓”;推动海洋交通运输向枢纽港、智慧港升级,做强淮河港口联盟,拓展国际航线;开发“深蓝文化”旅游线路,建设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廊道,丰富“海洋旅游+”产品,培育低空飞行、游艇海钓等新产品。

二是做大做强3大新兴产业。打造2000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大基地与海上“风光同场”规模化开发基地,布局绿色氢氨醇产业,建成千亿级海洋新能源集群;构建“4+2”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体系,打造风电产业地标、特色船舶制造基地与国内最大旋筒风帆基地;培育海洋医药和生物制品集群,攻关海洋生物活性提取技术,拓展功能食品、化妆品等应用场景。

三是积极培育X个未来产业。拓展“海洋+AI”应用场景,布局海洋低空经济,打造智慧海洋体系;采用“绿电+算力+储能+冷能”模式建设海洋绿色智算中心,打造“东数绿算”“东数海算”示范;攻关深远海开发装备与技术,探索海洋CCUS与远海固碳路径。

五、《实施意见》围绕高质量发展提出哪些新举措?

《实施意见》在准确把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内涵要求的基础上,聚焦海洋产业集群、科技创新、绿色低碳、基础设施、开放合作等五大领域,提出五方面创新举措,部署了17项具体重点任务: 

(一)高质量构建海洋产业集群

一是突出重大项目招引。制定海洋产业“三图三清单”,唱好“海洋四季歌”,常态化赴沿海重点城市开展招商,每年招引亿元以上涉海项目超150个,建立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推进机制。

二是优化产业差异布局。树立“全市域皆沿海”理念,明确各县(市、区)、功能区海洋产业主攻方向,沿海板块聚焦优势产业全面发力,内陆板块依托产业基础发展涉海配套,差异化打造海洋特色优势产业;依托省级以上园区培育海洋产业特色园区,到2028年创成10家以上。

三是加强重点企业培育。实施优质企业“领航计划”,培育涉海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10家以上;推动市属国企拓展海洋新能源、港口物流等业务,参与海洋重大项目建设。

(二)高标准提升海洋科创能级

围绕技术、平台、要素三维度,构建海洋科技创新体系。 

一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制定涉海核心技术攻关清单,每年部署攻关项目10项以上,加快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落地,推动江苏沿海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二是强化平台载体建设。深化与中国海洋大学、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等校地院所合作,支持驻盐高校开设海洋学院;推进蓝色种业黄海实验室、海上风电技术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力争每个细分领域布局1家以上新型研发机构。

三是完善创新要素保障。组建海洋经济创新联合体,依托市绿色低碳产业母基金设立蓝色产业基金;实施“蓝色人才”队伍建设行动,纳入“黄海明珠人才计划”支持范畴,三年新增海洋经济人才1万名以上。

(三)高起点打造绿色发展样板

发挥盐城生态与能源双重优势,打造沿海绿色低碳发展样板。 

一是建设沿海零碳载体。探索差异化“绿电+”零碳园区路径,到2028年零碳园区实现县域全覆盖,建成一批零碳工厂、零碳建筑;建设全域碳监测管理系统,布局绿电专线专变,实施绿电直连工程,到2028年建成绿电直连项目30个以上。

二是布局绿色氢氨醇基地。在大丰、滨海“一南一北”布局产业空间,力争形成年产绿氢5万吨、绿色甲醇30万吨、SAF35万吨产能规模,争取纳入国家绿色氢氨醇基地布局,拓展“以绿制绿”多元应用场景。

三是促进生态价值转化。推进“生态百里”建设与美丽海湾打造,开展湿地、海洋碳汇资源核算;发展“蓝色金融”,推广“紫菜贷”“湿地碳汇贷”等产品,到2028年“蓝色金融”产品达20种以上,推动海洋碳汇价值多元转化。 

(四)高效能建设海洋基础设施

以现代化港口枢纽为核心,统筹完善水陆交通、物流、渔港配套,深化港产城一体化发展,夯实淮河生态经济带出海门户硬件支撑。

一是升级港口硬件与智慧化水平。加快推进滨海、大丰 10 万吨级,响水、射阳5万吨级专业化码头建设;开展滨海港20万吨级航道、大丰港深水航道二期等重大工程前期研究;推进盐城港“四中心三平台”智慧港口改造,2028年主要港区智能化运营覆盖率达85%以上;布局东台弶港、滨海翻身河现代化智慧渔港集群,补齐渔业基础设施短板。

二是构建多层次综合物流与集疏运体系。布局北部、中部、南部三大沿海物流枢纽,做强国家粮食物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完善河海联运航道,实施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配套通航工程;补齐铁路疏港通道,投运滨海港铁路支线、建成大丰港铁路支线,争取连盐铁路货运常态化;实现全市疏港高速全覆盖,规划临海高速;推广大宗货物“公转水、公转铁”,发展互联网智慧物流新业态,打造全国知名沿海物流枢纽城市。

三是深化港产城融合协同发展。构建“以港促产、以产兴城、以城育港”良性循环格局,推动港口码头、临港产业园区联动开发;完善临港商务、跨境贸易、海洋文旅等城市配套,打造宜居临港新城;将海岸生态修复、湿地碳汇价值纳入港产城综合效益核算,打造绿色港口示范样板。

(五)高水平推动对外开放合作

立足河海联动区位优势,统筹区域协同、国内联动、国际开放,同步筑牢海洋安全底线,全方位拓宽海洋经济发展空间。

一是深化跨区域城市协同联动。对接国内南北两大海洋经济圈,加强与山东、浙江、福建等沿海省份在涉海科创、港航物流、蓝色金融领域合作;省内联动连云港、南通协同发展湾区经济,承接临港制造、海工装备重大项目,推动灌河两岸产业一体化;对内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借力上海航运、科创、金融资源赋能盐城海洋产业;联动京津冀、粤港澳,依托各类展会平台推动盐城海洋产品对外输出。

二是融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做强淮河生态经济带出海门户,打通鄂豫皖苏河海联运通道;深化沪盐港口合作,探索“沪盐通”航运新模式,争取中欧(亚)接续班列始发落地,推动港口贸易条款同港互认;组建淮河港口联盟,完善沿淮港航基础设施,打通内河入海大通道。

三是拓展多层次国际海洋产业合作。抢抓“一带一路”、RCEP发展机遇,拓展与日韩、东南亚、欧美、南美经贸合作;放大全球滨海论坛国际影响力,深度参与全球海洋生态治理;依托中韩(盐城)产业园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发展绿色航运、海洋资源开发领域制度创新;拓展国际航线,2028年前新增5条以上国际海运航线,推进中韩本币互换结算,三年累计海洋领域实际使用外资达2亿美元。

四是筑牢海洋安全综合保障防线。搭建海洋灾害智慧预警平台,完善海上安全生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与应急物资储备;强化海上风电、港口作业、远洋捕捞常态化监管执法;统筹海洋气象、海事、应急等部门协同,提升海洋灾害、海上事故快速处置能力,全面增强海洋发展安全韧性。

六、如何保障《实施意见》落地实施?

为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实施意见》从统筹机制、机构建设、统计监测、责任落实四方面强化保障: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由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发展工作,研究审议重大规划、政策、项目与年度重点清单,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海洋经济发展。

二是健全工作机构。推动市县两级海洋经济发展局、海洋经济发展中心实质性运转、职能全面落地,凝聚部门与地方工作合力。

三是完善监测评估。健全海洋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常态化开展监测分析评估,动态跟踪目标任务完成进度。

四是高效协同推进。各地因地制宜谋划海洋经济主导产业,推动差异化发展;市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研究制定任务清单,全力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 源丨盐城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