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港集团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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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盐城港港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港集团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相关部门已经批准实施。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江苏盐城港港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港集团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服务期限: 在合同签订后45天日历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3)工程地点:盐城市辖区内;

(4)项目规模: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73628元

(5)资金来源:自筹;

(6)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大丰港海上风电运维服务基地项目、响水港区现代物流园一期仓储屋顶光伏项目、响水港区现代物流园一期(1#、2#、3#、拆装箱库)屋顶光伏项目、响水港区机修车间物资库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滨海港区海河联运作业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射阳港综合物流仓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大丰港区兴农仓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7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采购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7)技术、服务及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的资质证书。

2.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4相关人员要求:投标人须确保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若相关文件检验不通过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5类似业绩: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光伏发电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

7、信誉要求:

7.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7.2 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3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4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盐城港港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港区国际商务大厦18楼),联系人:徐先生,联系号码:18936340620)现场或网上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盐城市港航中心大厦1415室(盐城市黄海西路与小海路交叉口西南)。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上发布。

八、特别提醒

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港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9538988392

 

招标代理:江苏盐城港港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港区国际商务大厦18楼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93634062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